前不久,國務院發布的《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提出實施現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動,其中特別提到要提升城際通勤效率、強化產業分工協作、加快市場一體化建設和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
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是破解我國城鎮化問題的重要路徑,也是實現以人民為中心和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的必由之路。當前,不少超大特大城市面臨人口擁擠、交通堵塞等“大城市病”,需要疏解產業和人口。與此同時,這些大城市周邊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卻遭受“虹吸效應”,面臨“吃不飽”等難題。為此,《行動計劃》提出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現代化都市圈,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布局。
都市圈往往是基于地理區位和產業分工自然形成的,而城市治理的行政藩籬容易導致原本應該發展起來的都市圈被人為割裂。盡管目前一些城市之間交通物流方面的硬件基礎設施基本實現互聯互通,相關產業疏解轉移也在有序發展,但城市之間的市場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共建共享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從政府加強市場監管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角度看,都市圈打造需要更多強調統籌協調、統一標準和資源共享。
當前,許多城市普遍陷入“搶人大戰”,各地政府不遺余力招商引資,做大做強本地產業鏈。在這樣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發展觀下,很難培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都市圈共同體。此外,超大特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小城鎮在一體化和同城化方面往往缺乏同頻共振的有效機制。如果單純由中心城市作為“老大哥”來推動都市圈培育而周邊地區缺乏博弈話語權的話,很可能造成“大樹底下不長草”的尷尬局面,大城市也難以輻射帶動周邊城市協同發展。面對這些情況,《行動計劃》提出建立健全省級統籌、中心城市牽頭、周邊城市協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進機制,推動準入標準、市場監管和要素市場等方面的一體化。
由于都市圈往往是跨市域乃至跨省界的,其培育也需要更高層次的制度性突破。對此,可以設立全國都市圈培育發展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以都市圈為單位對各地進行監測評估,推進都市圈政策創新,協調解決都市圈培育面臨的制度性障礙。與此同時,可以參考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功能區的做法,建立“揭榜掛帥”和“賽馬”機制,不斷鼓勵各個都市圈培育地區進行政策創新,并將相關經驗在全國推廣。
在組織實施方面,《行動計劃》提出要完善實施推進機制并加強監測評估。這是因為都市圈就像一個生態系統,每個城市各不相同卻能夠錯落有致、求同存異。如果城市之間相互“挖墻腳”,甚至“以鄰為壑”,那么就難以形成良性互動和一體化發展的格局,也無法實現都市圈的可持續發展。為此,要重構都市圈內城市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指揮棒”,扭轉領導干部的政績觀,使政府施政的關注點從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更多轉向都市圈的整體發展。比如,要更多考核都市圈的一體化進程和協同發展情況,關注各地對都市圈培育的貢獻度,而不是僅僅圍繞各個城市的自身發展考核排名。
此外,《行動計劃》提出創新產業協作、利益共享、指標轉移等激勵機制,便利人才、企業的跨區域流動。這是因為不少城市對遷出企業橫加阻攔,對人口遷出施加影響,擔心自己的優勢公共服務資源外流。但是,都市圈培育歸根結底要以人為本,因此要充分賦予企業“用腳投票”和市民“用手投票”的權利,使其能夠對都市圈發展進行評價并自由流動,并據此加快相關政策改革。如果各類生產要素無法自由流動,企業和人口面臨高昂的交易成本和行政負擔,那么就很難實現都市圈內資源的高效配置。
因此,要特別關注企業和人口流動面臨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切實破除“隱性壁壘”??梢詤⒖肌敖釉V即辦”等機制,考慮設立企業和市民訴求辦理“直通車”,使他們有關都市圈培育的訴求和建議能夠得到及時回應和有效解決。同時,要對一些人為阻撓人才和企業自由流動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應,引導各地積極推進都市圈培育。
(作者馬亮,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原文鏈接:[法治日報]馬亮:推進都市圈公共服務共建共享